第一条 为有效达一信息资源共享、节约费用目的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实验室档案资料统一由专人保存和管理。
第三条 档案资料的收集由专业人员负责。均在专人处办理入库手续。
第四条 凡借用设备仪器、图书、光盘均须填写实验室借阅登记簿。借用的档案资料应尽快归还,不得损失和遗失;否则应进行赔偿。个人积累的与实验室有关的工作资料不得带走均应由专人接收、整理、归档。
第五条 编制目录。包括仪器、软件、图书目录、资料目录、专题目录。索引。包括文件索引、资料索引、报刊索引、专题资料索引。
第六条 未经许可,档案资料不得被随意带离实验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