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

发布者:yishu发布时间:2016-11-28作者:浏览次数:253

第一条 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、开拓学生思维和培养创新人才,拓宽实验室的内涵,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及实验室的使用率。实验室(特别是专业实验室)实行开放制度。

第二条  实验室开放内容要因材施教,讲求实效的原则。实验项目、实验内容可以是设计性、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,也可以是课外科技活动的内容,但应注重以学生为主体,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法。

第三条  开放实验的项目和内容由学生与指导老师商定。项目确定后由学生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填写开放实验登记表,到相关实验室预约, 并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实验。

第四条  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室准备工作,并配备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开放工作。在实验研究过程中,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、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,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。

第五条  学生确定实验的项目之后,应查阅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,写出实验实施方案,供老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审查。

第六条  学生进入实验室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在指导老师允许的情况下做自己选择的实验。

第七条 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。

第八条  各实验室应加强对开放实验的管理工作,切实做好准备工作,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