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、议事原则
1、党总支委员会接受全体党员、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,向全体党员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。
2、坚持重大问题召开党总支委员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,实行党总支集体领导与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
3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,总支委员要增强全局意识、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,在搞好调查研究,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,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,积极审慎地决策有关重大问题。
4、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党总支全体委员2/3以上到会方能召开。决策重大问题要认真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。
5、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总支的决议,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、新问题,可在党总支会议内部提出讨论,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前,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会议相悖的行动。
6、党总支会议召开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。如遇有上级紧急交办的工作,总支书记在沟通情况后可暂时做出决定,但要在下次党总支会上进行补充决定。
7、凡属特别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,要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,并结合系里的实际提出解决方案。
二、会议制度
1、党总支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,可随时召开。
2、党总支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。
3、根据需要系教研室主任可以列席党总支会议。列席人员应根据会议议题,由总支书记和会议主持人商定,但应尽量减少其他人员。
4、当讨论的问题与党总支个别成员有直接利害关系时,其本人要回避。
5、总支成员因事、因病不能到会的,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。
三、议事内容
1、讨论和决定本系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。
2、讨论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。
3、与系务会一起讨论和决定本系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及教学、科研、内部管理等重要改革方案和措施。听取系主任通报教学、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4、分析党员、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,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。
5、分析教工、学生党支部状况,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。
6、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,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。
7、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讨论和决定本系干部(后备干部)的教育、培养、选拔、任用、考核、监督工作。
8、研究讨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共青团、学生会、工会工作。
9、研究落实学院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10、研究年终评议党员、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、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等党总支负责的各项评优评选工作。
11、审议通过总支向学院党委的重要请求和报告。
12、研究和处理系内重大突发事件。
13、研究决定总支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。
四、议事程序
1、凡提交党总支会议研究的议题,负责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,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。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,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,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。做好发言准备。
2、提交总支会议研究的议题,一般应由负责的同志汇报。
3、讨论决定事项,以应到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。表决后,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表决结果。
4、总支会议主持人将各位委员的意见集中、归纳,并征得各位委员同意后,作为总支集体意见。对总支会议形成的决议,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,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。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,可予以保留,但在未作出新的决议前,必须执行原决议。
5、总支会议讨论决定需保密的问题,在未正式公布前,任何人不得泄露。传达总支会议精神,只传达形成决定的意见,不待传播讨论问题时的发言情况和不同意见。
6、对重要问题如有不同意见,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,应暂缓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、磋商后,下次会次再议。
7、每次党总支会议均要认真做好记录。会后,党总支书记(或主持人)要审阅签字。会议通过的决议或决定,宜于公布的,经党总支批准,由总支书记签发。
8、党总支会议结束后,及时将决定的事项转告有关单位或部门,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。对决定的重要事项,在规定落实时间到期后,由具体负责人向党总支会议汇报。
9、总支成员因病因事未能到会的,会后由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内容。
应用艺术系党总支
2012年4月3日